看到實用主義,很容易就連結到評價。一個東西好或不好,該不該存在,看實不實用決定,簡單說就是實用主義的精神。這在英美特別流行。
不過不全然是我理想的文學實用主義。
很多人覺得文學的價值無法(以物質)衡量,事實上也是。之所以不可(以物質)衡量,正是因為文學的本質來自於情感與理性的結合,由文學誕生的起源來看,前者還比後者重要。
因為有了想與他人分享情感的意圖,所以有了文學。
或因為有了想與他人分享思考的意圖,所以有了文學。
這個本質論我覺得是毋庸置疑的,但在現代受到了嚴重的扭曲。扭曲的點在"無可衡量"這點上出了差錯。導致很多人認為只要符合"無可衡量"這一點,就符合文學了。而忘了情感和思想是否正確而清晰的被分享出去。
(我的意思是,有的藝術家老是說。"喔,書沒人買沒關係,是讀者沒水準。"還有"我是為藝術創作的,利益和社會影響不是我的考量。"
好像海明威和莎士比亞就不算好作者似的.....嗯嗯,太暢銷了。)
回到主題,什麼是我理想的文學實用主義?
就是由文學的本質出發,再次思考文學是否符合且發揮了他的本質。是否達到了該本作品預期的目的。
對我來說,一個好的喜劇,就是要讓人看到笑出聲。
一個好的悲劇,就是要讓人看到哭出眼淚。
一個好的動作劇,就是要讓人熱血沸騰。
一個好的驚聳劇,就是要讓人感到害怕。
一個好的思想,就是要讓人發現自己思考的盲點,從而看到未來。
(有人會覺得以上不是理所當然的事嗎?如果我們在看喜劇的時候無聊了,看悲劇的時候狂笑,那才不合理吧?
但事實上,就是有太多不合理存在啊。我回想過去一年,看過的動作劇也好幾個有了,但讓人熱血沸騰的少,讓人覺得可笑愚蠢,甚至無聊的倒還滿多。)
有人或許會說,這種東西很主觀,沒什麼客觀可言。那我會說,我們就得再回到實用主義。看看作者原本預期的閱聽群是否滿意。但這牽涉到另一個理論,暫且先不談。
過去藝術界有一位前輩告訴過我,在美國,一個作品好不好,價值高不高,不是由它"是不是被看作純文學/藝術電影",而是"它感動了多少人"。一個可以打動人心,或改變人類思考的作品,比那些被特定人士貢在神龕裡的作品強度更高。
因為被認可的價值影響力只存在與某個圈圈內,但被閱讀產生的力量卻能影響多數人。
這才是文學為什麼能撼動社會的原因。
這才是文學應該要發揮的潛力。
很不幸地,這個實用主義在台灣很久以前就死了。現在有太多不瞭解自己讀者的作者,與看不到社會和情感面的藝術人。
(當然,我的關心倒也不是一味迎合"讀者口味"---如果我們真的知道那是什麼的話。有人把那個詞貶低為媚俗,我覺得這根本是看扁讀者。讀者要的其實更多,是作者給的太少。我一直相信這才是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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