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3日 星期三

比鐘還「準」的哲學家:康德

在選擇哲學家時,最大的考量點就是"這個人的哲學能啟發讀者什麼"。(當然,還有隱藏條件是:我這個作者對該人物到底熟不熟XD)
啟蒙思想家裡面,我覺得康德是最重要的一位。但他的理論很龐大,對讀者來說可能太抽象了,所以簡化和舉例是很重要的,雖然這樣就必須略過很多重要的概念,但我認為,給讀者印象,應該比灌一堆挑戰人耐力的辯論和專有名詞更值得吧!
差不多也在寫這篇的同時(如果我沒記錯),我收到編輯的通知。
因為要改版,所以希望新一年的"哲學不難"能跳脫哲學家的介紹,開始運用理論到生活故事中。
這對我來說又是一層新的挑戰......

康德是18世紀的德國哲學家,靠著對知識、道德和藝術的獨道見解轟動全歐,直到現代仍是鼎鼎有名的人物。大家可能會問:是不是康德也有過什麼不凡遭遇,才引發如此與眾不同的思考?
    但其實,康德平凡的一生和一般人沒什麼不同,他既不曾像蘇格拉底一樣受到陷害,也沒和孔子一樣周遊列國--事實上,康德一輩子都定居在德國東部,甚至沒出過國呢!
康德是個大學教授,除了哲學以外,自然科學也是他的專長。他很擅長教學,上課時不但內容豐富,又發人深省。他總是告訴學生:「比起教『哲學』,我更要教你們怎麼哲學『思考』。」「怎麼想出答案」比背熟課文更重要,這就是他給學生最棒的禮物。畢竟,學會自己思考,才能真正解決各種問題啊。
真要說有什麼特殊之處,或許就是康德超級規律的生活吧!他很珍惜時光,做事一定按計畫進行,在別人眼中,簡直是「標準」的代名詞,所以過去曾發生這樣的事:
康德喜歡在下午散步,好幫助思考。不論晴雨,他總會在同一時間出門走相同的路徑。所以鄰居們每看到康德經過窗外,就知道現在幾點。
但有一天,康德因為讀盧梭的《愛彌兒》太入迷,忘記時間,出門時已經很晚了。鄰居看到遲到的他,回頭一看鐘--咦?怎麼不對?居然還以為是時鐘壞了,連忙調整成「康德標準時間」呢!
這種守規矩的精神也展現在他的哲學思考中。在康德的眼中,所有事情都是有道理的。而這其中道理如何?一起來看看吧。
                                        
憑經驗重要?還是用腦袋想?
    你有沒有想過,我們是怎麼認識這個世界的呢?
    「當然是感覺囉!」也許有人會這樣回答:「我聞到花的香味,所以我知道花是香的不是臭的;我吃過蘋果,所以知道吃蘋果和吃肉是不同的。不靠感覺哪能認識這些?」
    不過,所有知識都這麼簡單就可以學到了嗎?
    康德可不覺得。
    好比說,你看到老師拿著課本走進教室了,所以你知道現在是上課時間。
    「我『現在』看到老師『進教室』,所以我知道要上課了。」
    康德還想問的是:「那你是怎麼知道教室外,教室內?現在,還是未來的?如果你不知道什麼是時間,什麼是空間,那要怎麼形容你看到的情景呢?」
    試想,如果一個人從來不知道世界上有時間,那會是怎麼樣的情形呢?他可能永遠不知道「現在」是什麼時候,「過去」比現在早還是晚?「未來」到底是來,還是不來?
    「所以像這種時空之類的知識,不是從經驗裡學的,是我們天生就有的。」康德認為:「這些用腦袋想出來的,和經驗是同樣重要,缺一不可啊。」

為什麼人要做好事?
    「雖然爸媽都叫我做好事,為什麼人要做好事啊?」
    關於這個問題,康德早思考過囉。
    「人會做好事是天經地義。」康德說:「這和你喜不喜歡做一件事是不同的,做好事是每個人的義務,是本來就要做到的。」
    「真的嗎?可是……有的時候做好事是被別人規定的呢。」你可能會問:「而且如果違反了會怎樣呢?」
    「不管是被規定,或者根本不遵守,那都表示你沒真正瞭解那件事的意義。」康德認為,如果大家都能非常清楚地想通其中道理,自然不會做壞事。
    如何證明呢?康德提供了個好方法:「普遍化原則」。
    普遍化原則就是把一件事擴大,看看當大家都這麼做時會發生什麼事。
好比說,我們想知道「偷東西」是不是「好事」,就可以推想「萬一大家都偷東西會怎麼樣?」
    試想,如果看到別人東西比我好,我就偷過來用,嗯,用一下應該沒關係?……但等等,有這種想法的可能不只我喔?仔細一看,隔壁的阿明,坐我左邊的班長,甚至老師,校長,居然全都偷拿別人的東西!結果大家都找不到自己的東西了!而且沒人敢讓人知道他買了好東西!每天懷疑來懷疑去,過得好緊張啊!
    因為我們不喜歡別人偷東西,所以知道,偷東西對大家來說並不是好事,我們自己便不該偷東西。如果完全了解這個道理,誰還會偷東西呢?

美不美,誰來決定?
    同樣看一幅畫,聽一首歌,有的人覺得好看,好聽,但有的人卻覺得難看,刺耳。那麼美或者不美,是不是純粹隨個人喜好呢?
    而所有藝術如果都隨個人喜好,我們又怎麼區分誰的畫價值高?又怎麼知道誰是音樂家,誰不是呢?
    康德認為,美或不美其實有一定標準的,他提供四個判斷方法:
    首先,美的東西讓人感到美,不是因為它給人某些好處。好比你看到天上的彩虹很美,不是因為彩虹會讓你感覺到刺激好玩,而是你真心覺得美。
    第二,美的東西可以普遍被人接受,而且使人打從心裡喜歡。比如,你聽到有人在遠方吹起的笛音很好聽,那麼應當不只你這麼認為,事實上,大多數的人都會覺得優美。
    第三,美的東西不是為了某些目的存在。例如,一本小說讓你覺得精彩,不是因為看完這本書你會得到獎勵卡或獎金,而是因為它的內容本身吸引了你。
    最後,美的東西和知識、道德都不一樣,所以不是靠推理得到,得用人們之間共通的感受來領會。因此,當你和朋友欣賞一幅漂亮的書法時,同時在瞬間感受那其中的美,是不需要多加分析,直接感觸的。
    「美很重要,因為美讓我們得到自由。」康德認為,透過美的欣賞,我們便能超脫限制,讓心靈和諧。
美的事物在哪呢?
睜開眼睛,你會發現,只要我們用心去感動,美便無所不在。
中譯版的康德三書是我大學畢業時的禮物,封面上的康德就是這個便秘的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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