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25日 星期一

11/26 沒有壞人的戰爭

http://www.insidehighered.com/news/2013/11/25/ucla-grad-students-stage-sit-during-class-protest-what-they-see-racially-hostile

這是一篇很長的文章,裡面有目前我看到最詳細的事情經過。我不知道為什麼有這麼詳細的內容,這肯定是當時坐在課堂裡的人親口說的。但那個人是誰現在也不重要了。總之,我想談談這件事的兩個主角,我的老師Val,和我的同學Kenjus。

Val是個八十歲的長者,白人,美國人。他是比較教育界非常知名的學者,當過世界比較教育學會的會長,是"比較教育"的編輯,還是好幾個國際研究的主持人。
但更重要的是,扣除這些嚇人的頭銜外,他還是一個對待學生極好的老師。
我第一次碰到Val是在博一必修課的時候。我記得那時候發生了一些小插曲,當他要撥投影片時,我幫忙按電腦播映。得一直說"next"真的太麻煩了,所以Val就開玩笑地用手比轉圈圈的動作。我看了覺得這老人家挺可愛的(那時我還不知道他的頭銜),還會用這麼年輕的「術語」。但我記得Kenjus他們下課時就問了一句我當時聽不懂的話。
「剛剛老師那樣做你還好吧?」
我說:啊?
「他用手勢趕妳啊。」
我說,沒有特別感覺。
在臺灣,和很親近的師長之間我們有時也是這麼鬧著玩的,打打頭啦,拍拍手心啦。其實當學生的還滿喜歡這些小動作,因為那樣好像我們又更親近一點。
總之,Val就是這樣一個讓人親近的長者。我後來又選了他兩門課。在這兩門課裡,他很認真的聽每個學生的報告,有時全班都睡著了(或上網了),就只剩他一個人專注的聽。他很富有好奇心,總能從一些特別的角度裡發現問題。我印象很深的一次,是我們在比較教育課堂上討論「基督教葬禮」中該有的儀式。他不怕學生挑戰,事實上,他還滿歡迎學生挑戰的,記得又一次,我在另一堂課提出了一個敏感問題,他也見招拆招的回應了。
我問的問題是:我知道國際教育滿重要的,但教育經費就只有這麼多。如果我們拿錢去救濟第三世界國家的教育,那麼用在自己國內的教育就少了。這樣對國內的弱勢族群不是不好嗎?
他反問:那麼,我們就不該幫助其他國家的教育了嗎?
他是一個很認真的老師,雖然私下跟學生輕鬆,打打鬧鬧,但在學術方面非常嚴謹。299這堂課裡,我交的報告他幾乎是一個字一個字的看。從文法錯誤,到論述語氣,甚至連句點和逗點,他都非常講究。
要我給Val一個評價的話,我會說。
如果這樣的老師不能算好老師的話,這世界上就沒有好老師了。

Kenjus是我進UCLA認識的第一個人。他是非裔美國人,在學院裡教書,他很年輕,熱忱,對人沒有心機。當我在第一堂課受到多元種族的驚嚇時,是他第一個跟我講話的。
他知道我剛來到這裡,英文幾乎不太能講,沒有自信,焦慮。那時其他同學看起來都已經很適應美國這個大環境了,只有我還完全搞不清楚狀況。
那時候,是他和Nicole他們邀請我這個陌生人加入小組報告的。
我記得那時我說,我其實做什麼主題的報告都沒意見,如果你們要做某個主題,我配合就是了。
但他們說:「不,每個人的意見都很重要。如果妳不了解我們的主題,我們就換一個主題,換成大家都可以參與的主題。」
所以我們就真的換了一個主題,後來還做出一個三十分鐘的種族加留學議題的影片。
Kenjus是一個很專注研究的人,他對於種族議題非常的投入,他把研究當作生命一樣的經營。在質性研究時我們同堂,我還記得,那時發生了一個小插曲。
那堂課的指導Dr.A(她也是一位值得一提的好老師,但日後再談)要我們練習現場觀察,兩人一組以後討論結果。那次我和Kenjus一組,我們到教育所旁邊的咖啡廳觀察。
我記了很多資訊,包括幾點幾分,幾個人進來,幾個人離開,現場的氣氛,擺設,男女性別,對話,動作,某幾桌在用電腦,某幾個人在閒聊.....
「但妳看,妳完全沒有記到種族!」
他說了一句讓我很驚訝的話:「妳沒注意到嗎?那間咖啡廳有三四十個人來來往往,只有兩個是黑人。
當然我那時還沒完全意識到這句話背後的意思。
也許,UCLA並沒有它自稱的那麼多元。
也許,有些人根本進不了這個學術殿堂的大門,也許,有些人根本喝不了一杯咖啡。
也許,有某些地方出了什麼問題了。
Kenjus就是這麼一位真誠的好同學,我相信,這樣的人在任何文化圈中都是值得信賴的,至少在美國和臺灣是如此。

然而就是這樣的好老師,和這樣的好同學,在299課堂上成為這件幾乎擴大為全系種族衝突的核心主角。
這不是誰對誰錯的問題,這不是好跟壞的問題。
這是黑和白的問題。
這是一場沒有壞人的戰爭。
這是一場不該存在的戰爭。
這張就是校報Daily Bruin報導中第一張照片。這篇報導是發動299課堂抗議的有色
學生撰寫的,之後校報又陸續刊出許多另一面的聲音。
第一篇報導:http://dailybruin.com/2013/11/14/ucla-grad-students-stage-sit-in-following-recent-discrimination-report/
後續報導:http://dailybruin.com/2013/11/20/students-defend-professor-after-sit-in-over-racial-climate/

2013年11月19日 星期二

11/19 散文:不存在的多元社會

在還沒來到美國以前,我跟許多亞洲人一樣,都認為美國是世界的強國,是西方國家的領導角色。這個國家有各種寬廣的機會,多元的種族,發展成熟的自由,人權,民主。能在美國生活是很了不起的事,怎麼想都比在臺灣小小的島上要好。
但這些假象在我來到美國一年後就陸陸續續的被戳破了。
在299事件後,我更清楚的看到所謂的自由,民主,多元,對美國人而言是多可笑的諷刺。
最可悲的事,就是這些美好的字眼,讓299事件中的一群好人去傷害另一群好人,其中還包含我頗為敬重的師長
因為對有些「美國人」來說,他們根本無法認為自己是美國人。
又或者,他們被迫得否定自己是美國人。

「亞洲國家的學生像是中國,日本,韓國,他們很難察覺這麼做是種族歧視。事實上,他們不知道這些舉止會傷害到別人,因為他們沒有那種生活經驗。」
一場CIES的研討會上,報告人是這麼說的。
他說的沒錯。
臺灣在這方面上是很幸福的,因為在臺灣,種族與種族之間的差異不大。新臺灣人,原住民,閩南,客家......從外表上很難區分出不同,就算不同,也不是黑與白與棕與黃的問題。所以我們很容易建立相似的審美觀,相似的生活觀,我們很容易在視覺上取得種族上的和諧和一致性,就算在語言上,深層文化和價值上大不相同,但相近的膚色讓我們覺得彼此相通,並沒有這麼大的差異。
至少,就我在台東任教時,我們是非常和諧的。種族問題在日常生活中存在,卻不明顯。但別誤解我的意思,我不是說原住民或偏鄉孩子的資源短缺及單親,隔代,貧困的家庭問題就該被忽視,也不是說當我看到原住民孩子在痛苦的用注音符號標註英文單字,或被迫要學習他們從來不說的閩南語課文,文言文課文(然後這些課文還被冠上「本土」,「傳統文化」等對孩子而言根本無關的頭銜)我會沒有感覺。
是的,我相信那是種族議題。那是整個系統性的問題。
對於一個國家的教育,最後居然只有不到1%的弱勢族群進入台清交,然後社會上還認為那些考試可以加分,可以拿社會救助的人有特權(如果在那個情境下,你會因為加分,拿救助很快樂嗎?),我深以為恥
儘管有時看到文壇,看到政府,看到教育圈的亂象時,我都有強烈地被背叛的感覺。雖然有時候,當我看到我們這些少數熱愛這個土地,燃燒自己生命貢獻社會,貢獻國家的傻子辛辛苦苦耕耘出的一點收成被有權力的人當垃圾一樣丟棄,我真的覺得自己跟白癡沒兩樣(註1)。但我知道我們這群白癡還是會繼續愛這些孩子,因為我們願意相信他只是現在不成材,以後會大有可為。
我從沒厭惡過我的國家,或如同我的美國同學厭惡美國一樣。

「當人們說到『美國人』時,他們看起來就像你,白人,不像非裔,不像拉丁美洲裔,也不像我。」

「當我來到其他國家時,人們叫我『美國人』。我不知道那是什麼意思。」

「坐在那個全部都是白人的課堂裡,我是唯一的有色人種。」

有的人認為膚色沒那麼重要?
不,膚色就是這麼重要。視覺就是這麼重要。
不同膚色的人帶來的不只是差異。還讓人感覺陌生,感覺距離,感覺畏懼
至少當我第一天來到UCLA走入課堂,看到我的同學有黑有白有棕時,這就是我的感覺。
我感覺被隔離了。outsider.

「我告訴妳,這裡所謂的多元只是一個騙人的假象。妳看到好像大家在電影裡,電視上都好來好去,其實根本不是那樣。所有人都在自己的小圈圈過自己的日子而已,你如果是黑人,你就只會跟黑人來往,你是拉丁美洲裔的,就只會跟棕色皮膚的人作朋友。像臺灣移民,就頂多跟臺灣,香港,中國的人來往而已。」
多元文化?所有的社會研究者都知道那是騙人的鬼話。
對美國這個四十年前Black Power運動時還必須用暴力對抗自己國民的國家而言,會被世界上其他國家作為多元文化的典範簡直是國際笑話。

所以什麼是美國人?
現在我也不知道「美國人」是什麼意思了。

本影片拍自UCLA vs華盛頓球賽。
一個小問題,大家看完本文後有沒有發現影片裡有什麼值得注意的事?

註一:如果真的要我說實話,文學界是影響社會層面最深,但最沒有「投資報酬率」的領域。以我自己創作的經驗來說,每一篇文章,不管是長篇還是短篇,都修稿超過三次以上,甚至得不只一次的大幅度重寫。我稍微計算過自己的時薪,大概是台幣65元以下,連中華民國的最低基本薪資都不到。所以如果有人批評我,認為我譁眾取寵,只想出名,或者賺錢時,我就會計算這個數字給對方看(雖然目前都還沒人質疑我的樣子)。
老實說,如果不是為了改善社會,貢獻人類的未來,我真的想不到還有什麼理由可以讓創作者繼續奮鬥下去。你們也許會覺得我的理由很可笑,很幼稚,但這是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