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5日 星期日

為什麼用輕小說?

雖然人不在台灣,不過"據說"當有人把Star,四時和勇者擺在一起時,讀者會有很好玩的反應。
大致就是"這人有病嗎?"的表情吧(咦)
我猜如果再繼續擺上滿月堂,我的尼采碩論(請大家幫我衝引用率謝謝!),外加先前試寫的那堆給成人讀者的小說,大概真的會被掛急診。不過放心喔,獅子正常運作中,還在努力寫論文呢!

不過為什麼勇者系列用輕小說的形式?
這個好像應該倒過來說:是因為覺得吐嘈向的故事,加上西方奇幻設定這組合超好玩的,所以莫名其妙就變成輕小說了吧。
我有一度還擔心西方奇幻會被人覺得太"老土"呢!畢竟目前主流輕小說很少走傳統冒險風的,通常都要有點特殊的設計,像是勇者當高中生,魔王當高中生,勇者打工魔王打工之類的。用奇幻冒險的反而像是前一代的流行了。
但問題是這個故事我真得很喜歡。一方面是很疏壓,二方面是很符合我一貫的寫作目的,三方面裡面的理論背景包括多元文化,社會正義,基教神學,又全部都是我在美國體驗到的產物。在一年前如果說要為我此次留學留下什麼經驗記錄的話,這故事是絕對足以代表的。所以感覺就是不能不寫了。

當然寫的時候也有顧忌啦。像是大家都知道的,輕小說啦,網路小說啦,粉紅皮啦,都是那種"作者名字要打馬"的。沒有人在用本名,因為大家看歸看,社會觀感卻不高。就像沒人會把Cos照放在求職履歷表一樣,或者在CV上特殊成就寫"暗黑天階前50"。
如果出輕小說,一定會被一些人質疑"你不搞文學小說去搞輕小說,是想撈錢還是想出名啊?"
不過老實說喔,以上這些全部都在故事初期就考慮過了。說沒有考慮過經濟或名聲因素是假的,雖然本人明明兩者皆無嘛

不過我還是覺得這故事值得一做,所以就寫了。
(另一個考慮因素和說故事的順序也有關。其實完成四時後,我在考量下一個該寫出來的故事時,大部分都是比較正統的通俗小說,或者說,偏嚴謹的成人閱讀小說,包括一系列科幻,一系列奇幻。然和其他人討論評估後,得出的結論是"台灣市場尚未能接受本地作者創作這類作品"。陣亡的案例太多,要和歐美對抗需要更長時間的累積,所以這些通俗小說全部都被迫延後寫作。)
大家也知道,要出嚴肅作品,出版社和作者都是在賭博。輸多贏少。
而且我也沒那麼肯定我作品的素質與名氣在現階段有辦法和"紐約時報排行第一名"PK打擂臺(是說為什麼紐博瑞和國家圖書獎反而沒屁用......?抱歉,吐嘈一下。)。
所以就這樣啦。

總之,為什麼用輕小說?這絕對是經過多次思考的結果。其中一些理由牽涉到非常現實的層面,也有不少牽涉到非常理想的層面。
因為輕小說這個形式只是這故事出來後,按照傾向給的定義。所以大家放心,作者在寫作時依然秉持職業道德,嚴格控管一本小說該有的品質,絕不是想到哪寫到哪,或者把Skype上的對話下載下來草草了事。和其他作品比起來,本作品的校稿次數是差不多的,絕對沒有打混。
所以請大家安心使用~
不過說實在,輕小說還是給了某些議題在探討深度上很大的限制。甚至因為形式的關係,造成閱讀年齡層受限的情況.....
那好像是沒辦法控制的,就請大家日後在通俗向作品中期待啦(打廣告?)
LA市中心的Grand Park有個一到晚上就像召喚陣的紅色噴泉,走過的時候
好像隨時會被拉進去打BOSS。
好啦圖片和本文無關,只是沒圖用了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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